问题: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做生意,现在因为我在资金方面出现困难,想退出。请问,我该怎么处理?
——陈女士
答:您好,按您所说,主要可分三种情况处理:
(一)若成立的是个体工商户,您又不是业主,可以直接要求业主或其他主要负责人按民间借贷形式退还款。
(二)若成立的是合伙组织,您可以要求协议退伙或者通知退伙:
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的经营期限,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合伙人可以退伙:(1)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合伙人退伙事由出现;(2)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合伙人退伙;(3)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;(4)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。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时,退伙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,不得单方通知原合伙人退伙。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,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,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退伙,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。
(三)若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,则可按照以下两种办法处理:
其一、可以要求公司回购您持有的股权,从而使您所持公司股份消失;
其二、可以向第三方转让您持有的股权。但此办法受限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。概言之,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话,则您只能将您持有的股权出售予这部分股东。不过,优先购买权也是有限制的,其他股东要么购买股权要么允许您向第三方出售股权,不能既不自己购买股权也不允许您向第三方出售股权。
本会顾问 广东广法律师事务所
张继先律师
2012年 月 日